氣死了
發表於 : 週二 7月 03, 2001 11:28 pm
累死了,我打了一大段的文字,卻因為無頁錯誤,害我都白打了(我還打了二次):mad:
說結果就好,我是比較反對HigH兄的說法,以耳機驅動來說,每個人想讓自已的器材發揮的程度不同,且耳機的風格都不同,沒有所謂的好不好。耳機和喇叭的差異,與其改修站上的文章,還不如先叫音響論壇的總編把'以耳機為師'那一篇給刪除或修改。
我是一個新手,我只是說出我想說的,個人是覺得HigH兄比較沒有以各種的角度去看,如有說錯請見諒
說結果就好,我是比較反對HigH兄的說法,以耳機驅動來說,每個人想讓自已的器材發揮的程度不同,且耳機的風格都不同,沒有所謂的好不好。耳機和喇叭的差異,與其改修站上的文章,還不如先叫音響論壇的總編把'以耳機為師'那一篇給刪除或修改。
我是一個新手,我只是說出我想說的,個人是覺得HigH兄比較沒有以各種的角度去看,如有說錯請見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