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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1在VR10點鐘就很大聲.240M要在VR11點才夠(同一耳擴)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2:47 am
pcvhaha
501在10點鐘就很大聲.240M要在11點才夠

這是501音感度94DB較高的關係嗎

看了資料是這樣
AKG 501
音感度94dB/mW
阻抗120 Ohm

AKG 240M
音感度88dB/mW
阻抗600 Ohm

耳擴是AC CUTE 訊源1212+DAC

PS:提外話 阻抗600歐姆的240M較120歐姆的501 難推吧?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2:55 am
oScARSr
印象中是,音量大不代表推得好...

尤其是K501這種動態表現天生就弱的。 :o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3:18 am
reggae6433
:D

Re: 501在VR10點鐘就很大聲.240M要在VR11點才夠(同一耳擴)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9:00 am
steffen
[quote="pcvhaha"]501在10點鐘就很大聲.240M要在11點才夠

這是501音感度94DB較高的關係嗎


沒錯效率DB越高,表示在相同功率推動下,可以得到較大的音量
但聲音大不表示聲音一定比較好

Re: 501在VR10點鐘就很大聲.240M要在VR11點才夠(同一耳擴)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1:04 pm
skyboat
AKG 501
音感度94dB/mW
阻抗120 Ohm

AKG 240M
音感度88dB/mW
阻抗600 Ohm

來比較同樣是 1mW 負載功率(負載電壓 × 負載電流):
■120Ω 阻抗者是 0.34641V × 2.88675mA
■600Ω 阻抗者是 0.7746V × 1.291mA

可以看出負載阻抗與負載電壓、電流的 "三角關係" 是低阻抗負載需要較高負載電流,較低負載電壓,高阻抗負載則反之。

再來, 240M 若要得到 501 相同的 94dB 音壓水平,所需的負載功率:

94dB - 88dB = 6dBmW,再換算為 mW = 10^(6÷10) = 3.9811mW,相當於 1.54552V × 2.5759mA。

以負載電壓來比較之,耳擴要施予 240M 1.54552V 負載電壓才能得到等同 501 0.34641V 的水平。在耳擴的電壓放大率固定不變情況下(如您的標題 "同一耳擴"),只有將音量控制往上調昇,以較高的訊源電壓來填補 240M 的需求不是嗎 :)

高阻抗不是一無是處,對於耳擴來說,負載阻抗高者可得較低一些些的失真特性,但對耳機線的電抗特性相對敏感。

以上報告,若有害人之處,請多包涵 :D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1:04 pm
Shortie
oScARSr 寫:印象中是,音量大不代表推得好...

尤其是K501這種動態表現天生就弱的。 :o


不好意思請問閣下您的動態弱指的是...?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1:09 pm
oScARSr
Shortie 寫:
不好意思請問閣下您的動態弱指的是...?

我的聽感是,量感稍弱,聲音比較細緻,力道較輕,飄逸。 :)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1:25 pm
Shortie
oScARSr 寫:
Shortie 寫:
不好意思請問閣下您的動態弱指的是...?

我的聽感是,量感稍弱,聲音比較細緻,力道較輕,飄逸。 :)


不好意思喔,在下是蠻想知道量感少以及聲音細緻飄逸跟動態弱
有關聯嘛?@@
可不可以舉例一個閣下認為動態表現強的耳機阿?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1:34 pm
oScARSr
這是我個人的感覺,

動態強的我認為hd650很不錯。 :)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6:13 pm
caither
oScARSr 寫:印象中是,音量大不代表推得好...

尤其是K501這種動態表現天生就弱的。 :o


動態是在說Dynamic range嗎? :roll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6:51 pm
oScARSr
好吧...你們很希望我說"我錯了"就是了, :eeh:

我已經把我對於"我"自己"動態差"的"定義"說過了2次,
(因為我希望你們不要被我說的"名詞"所影響)

如果和您閣下大人們心目中的"動態"不一樣的話,

我大聲說"我錯了"!



現在的人那麼喜歡玩文字遊戲嗎? :evil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7:03 pm
David Lin
"必也正名乎" :ho:

正名若不重要,那世上那有紛爭! :P

我也"正名"修改錯字! :ho:

文章發表於 : 週二 10月 25, 2005 7:55 pm
oScARSr
David Lin 寫:"必也正名乎" :ho:

正名若不重要,那世上有紛爭! :P

這我懂,所以我才會"再加注釋一次",以免造成誤會。


但總是有一些人沒當作一回事,

那好,我也不再做解釋,請各位當放屁。